自贡网记者 张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5月31日,自贡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正式成立。
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公安和妇女儿童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委宣传部等30个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委员,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负责日常协调等工作,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原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不再保留。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各区县和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扬奖励工作;对本级未保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和下一级未保领导小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立后,将及时地筹备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国务院、省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审议相关文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安排部署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期重点是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媒体宣传等方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提高我市各级党政组织、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使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同时,要组织开展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六大保护落细落实,切实维护我市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助力他们健康成长。
与原来的领导机构相比,新成立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规格更高,领导力度更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够得到更好开展。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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