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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注意!10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货车城区限行区域

2021-09-02 10:01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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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载货汽车城区限时限行区域通行的

通 告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市交通运行情况,自2021年10月1日起对我市载货汽车限时限行区域做以下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每日7时至21时

二、限制载货汽车通行区域

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毛家坝、钟云山路、大同路、自流井区汇东路、光凤路(光凤路口——盐仓路口)、黄桷坪路(东锅厂单身宿舍——五星街路口)、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路。

大安区:仁和路全段、人民路全段、广华路。

高新区:汇东路、汇兴路、龙汇街、龙汇南街、学苑街、南苑街、西苑街、西林街、丹桂南街(南湖立交-大观山)、丹桂北街、兴川街、兴川南街、通达街、通达南街、汇川路、南林街、紫薇路、南湖路、S206杨公桥至教育局路口。

三、仅限制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区域

贡井区:盐马路、谢家松林路、贡兴路、金鱼路、和平路、长征大道-贡兴路延长线。

沿滩区:时代大道、板南大道、古盐大道、锦城大道、川南商城路、翠竹路、岱山路、学府路、门第路、兴业路、园湖路、学林路、书香路。

四、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限行时段内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车,应当在申领通行证后,按照指定时间、指定线路进入限行区域。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六、本通告中的载货汽车是指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轻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

七、本通告自2021年10月1日零时起施行。

特此通告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9月1日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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