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王乐乐
为深入推进自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近日,记者从沿滩区人民法院获悉,白某某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据了解,失信被执行人白某某,因白某某与四川省玉湖龙食品有限公司发生委托合同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判决被告白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四川省玉湖龙食品有限公司货款损失455,102元及利息损失(以455,102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按照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因白某某未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白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依法将白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编辑:马莉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