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王乐乐
近日,记者从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获悉,自贡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未履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此举皆在深入推进自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据悉,陈某财申请执行自贡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甘某君,双方在劳动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共计20328元。被申请人应按生效的仲裁调解书于2020年12月21日前支付所有劳动报酬。
因被告未按照协议履行,向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但被执行人自贡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依法将自贡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编辑:钟小璐
责任编辑:彭彦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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