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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卫健委印发工作方案——集中开展整治收受“红包”、回扣行动

2021-11-29 12:49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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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记者 卜一珊

近日,市卫健委印发了《自贡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4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即日起至2024年,集中开展整治收受“红包”、回扣专项行动,促进行业作风改善,不断优化医疗卫生发展良好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通过集中专项行动,实现“4个100%”的工作目标。即: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行风建设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率达100%;职工行风教育培训率达100%;门诊挂号结算或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率达10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巡查率达100%。门诊、住院和患者总体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

《工作方案》指出,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明确监督指导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督导机构,专职落实此次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细化部门职责,拟定工作方案,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纠治收受“红包”、回扣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了“红包”范畴。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参与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全部纳入此次收受“红包”整治范围。加大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

《工作方案》明确,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以及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条件的推广活动,全部纳入此次回扣整治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严禁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耗材。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工作方案》强调,要将整治收受“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按照公立医院巡查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医院自查、市、县两级巡查、川南四市交叉巡查等方式,对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巡查。要建立健全打击收受“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持续完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建立上缴登记制度。要持续保持查处行风案件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行业不正之风,对行业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营造卫生健康行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编辑:马莉莎

责任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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