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记者在荣县发改局采访获悉,截至目前,荣县价格认定中心共完成价格认定111件,认定标的金额122.6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03件,标的金额90万元,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等7件,标的金额32.5万元,涉纪案件1件。
荣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介绍,为了圆满完成好价格认定工作,“中心”坚持把价格认定工作作为维护司法公正和荣县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全力发挥价格认定的服务保障作用,主要抓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按有关文件要求,主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建党100周年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坚定党性原则,加强党性锻炼。
不断提高综合素质。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和业务分享讨论的方式,加强学习《林木价格认定规则(2020年)》和《机动车价格认定规则(2020年)》,强化新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认真完成认定任务。中心继续加强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的联系,认真完成涉案财物价格认定。2021年,共完成价格认定111件,认定标的金额122.6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03件,标的金额90万元,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等7件,标的金额32.5万元,涉纪案件1件。
荣县发改局介绍,荣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多次被表彰为全省价格认定先进单位。(蒋申辉 蒋兵)
编辑:王娉婷
责任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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