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叶艳
近日,原告某行政机关与被告周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该在大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可开庭当日,法庭中却空无一人。原来该案的承办法官已于开庭前一日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了解到被告现身患疾病卧床不起,不能到庭参加庭审。为及时解决纠纷,法官决定前往被告家中进行现场调解。

周某某从2016年起一直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至今,但自2016年11月起一直未支付租金,原告某行政机关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在被告家中,法官询问了被告现在的病情,认真倾听了双方的诉求,耐心地与当事人交谈,从法理情等方面释法说理,向当事人解释了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及公租房相关政策。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房屋租赁合同不解除,被告于当天下午支付了租金,原告向法院撤回起诉。
到乡村进社区在群众家门口解纠纷已成为法院工作常态,大安法院一直坚持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在“感受公平正义”专项行动中,聚焦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期待,立足实际解难事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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