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自贡疾控:防疫不懈怠,健康过佳节,致全体市民朋友的倡议书!

2021-12-30 16:05 自贡疾控

0

分享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非常感谢您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传播链条多、局部散发和小规模聚集性特征并存的情况。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增加,叠加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疫情传播风险始终存在。

战胜疫情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以我们的健康习惯共筑我市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自贡市疾控中心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若您是生活、工作在自贡的市民朋友

· 倡导就地过节过年

合理安排元旦、春节假期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地市。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高危人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游与聚集。

· 减少聚集性活动

“两节”期间倡议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密闭或通风条件不良的场所内集体性聚会、聚餐,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会聚餐应不超过10人,确需举办的,单次规模应尽量控制在50人以下,如超过50人的,举办者须向当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备并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 坚持做好日常个人防护

节假日期间也应加强自我防护,日常要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一米线这“防疫三件套”以及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这“防护五还要”。

· 做好自我监测

密切关注自己、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不要自行买药或到小诊所就诊,立即戴好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配合医务人员调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特别是3-11岁儿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及时和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已满6个月的应及时接种“加强针”。

若您是因出差、旅游、探亲或观灯到(返)市的市民朋友

· 如实报备不隐瞒

从国(境)外或发生疫情的省份到(返)市人员,应提前3天和抵市后1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村组(社区)报备和咨询,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已结束集中隔离的入境到(返)市人员,应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第2、7天各完成1次核酸检测。

· 遵守我市疫情管控措施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的到(返)市人员应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的到(返)市人员应实行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

发生本土疫情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的到(返)市人员应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达市内目的地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倡导无疫情发生的省外人员到(返)市时做1次核酸检测。

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疫情防控,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您是近期必须离市外出的市民朋友

· 出行前认真查询了解

出行前要认真查询目的地和途经地的疫情风险状态,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防控政策,暂缓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

微信图片_20211230160226.jpg

· 切勿带病出行

出行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暂时中止出行计划,避免旅途劳累症状加重,并及时就医,待康复后再安排出行。

· 旅途中做好防护

旅途中应尽量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履行自己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 返市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返市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无论大家身处家乡还是异地

心在一起便是团圆

让我们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

文明健康过节

共同守护人民身体健康和城市安全

共享团聚团圆的喜悦!

编辑:马莉莎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