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大家好!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并特别提醒您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非法集资活动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社会危害性强。非法集资行为具备以下三个特征:一是非法性,即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二是利诱性,即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三是社会性,即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许诺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不法分子在集资初期往往能足额兑现承诺,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非法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营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所谓“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已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骗取亲朋好友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如遇以下情形,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避免受骗受损。
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非法集资的手段和花样层出不穷,为此,请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擦亮双眼,拒绝高利诱惑,合法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
恭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自贡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编辑:冉华阳
责任编辑:张驰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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