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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标注原辅料 荣县一酒类商家被罚2万元

2022-02-23 09:46 荣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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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荣县一酒类经营商因涉嫌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养生酒”,被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该经营部作出没收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涉案厂家情况移告其所属地市场监管局。

据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荣县在推进“春雷行动2022”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县城区某经营部在售的“养生酒”(5L/瓶)标签上,注明原辅料有虫草、灵芝、鹿茸、淫羊藿等,且并未标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标志,而上述原辅料为药品与保健食品原料,均不能添加至普通泡酒中,执法人员当场将该批“养生酒”扣押,并当即立案调查。

查扣的产品

经查,上述“养生酒”并未添加标签中标示的虫草、灵芝、鹿茸与淫羊藿,而是厂家为了提升销量,意图将产品定位为保健酒品,在标签上虚假标注原辅料,让消费者误认为该酒具有滋补养生功效。

根据相关规定,荣县市场监管局对经营商做出了没收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对市面上销售的保健酒、配制酒进行检查,重点查处相关企业虚假夸大产品功效、非法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荣县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普通食品并无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并无疾病治疗功能,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大家应擦亮眼睛、理性购买。(俞婷然 蒋兵)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彭彦彰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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