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张翠娜
记者从市烟草专卖局获悉,2月18日,荣县烟草专卖局、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查获一起销售过期电子烟的案件,该案已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处理,开出了全市范围内针对销售过期电子烟的首张罚单。

随着校园开学季的到来,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销售劣质电子烟等行为。在此次联合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某电子烟专卖店销售的两款电子烟已超过保质期。在进行认真核对后,经营者承认了销售过期电子烟的违法事实,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电子烟产品,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经营者以及店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以来,市烟草专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相关规定,紧盯电子烟监管走向,开展全员普法培训,强化宣传、重拳出击,将“线上”和“线下”紧密结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
编辑:彭彦彰
责任编辑:张驰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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