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欧亚非
“国旗神圣不可侵犯,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业广告。”3月1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在“春雷行动2022”中,某药店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近日被立案调查。

记者了解到,大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2月25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内某药房消毒产品货架上摆放有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标志的卡片,并配有“中国人用中国乳膏、无激素乳膏成分可见、安全有效”等字样。
经查,此卡片用于宣传货架后面摆放的该品牌的抑菌乳膏(抑菌液)。该药店经营有此品牌的四种消毒产品共计42盒,至检查时,已销售21盒。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执法人员介绍,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权威和尊严,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除国旗外,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也不得用于商业广告。
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新修订的《国旗法》规定,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楼房、社区)有条件的应当悬挂国旗。
同时,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悬挂或者使用,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损害国旗尊严的方式悬挂或者使用。该法还明确,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专利设计和商业广告。
编辑:彭彦彰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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