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富顺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该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交通运输局在釜江广场开展禁捕宣传日活动,为广大群众宣传禁捕禁钓相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疑惑。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搞好长江十年禁捕的宣传工作,富顺县自2021年起将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定为“富顺县禁渔宣传日”。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交流讲解等方式,对群众进行禁捕宣传教育,告知广大群众禁捕时间、禁捕范围、禁止事项、违禁处罚等主要事项。旨在维护重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好渔业资源,严格落实禁渔期有关规定,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电鱼、炸鱼、毒鱼等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罗翔)
编辑: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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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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