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紧急寻人!这趟航班已有4人阳性!

2022-03-07 14:21 四川新闻网

0

分享

3月5日,西安新增2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均为3月1日MU2226次航班乘客。为坚决防范疫情扩散蔓延,请广大市民朋友对照自查近期活动轨迹,若曾与乘坐此次航班的乘客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及酒店报备,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分类落实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当前,西安市可采用现场报备、电话报备等多种形式进行社区报备。

1.各交通场站、交通工具、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居住社区(村),以及各活动场所均设有报备通道,方便外来风险人员和重点人群主动报备;

2.全市各小区(院落)设置有“报到登记处”,可实现线下登记处报备;

3.各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开设24小时群众热线,可拨打公布的群众咨询热线电话报备。

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坚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健康习惯,如有出现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MU2226航班目前已有4人核酸检测阳性

其中2人已返回外省

3月6日下午,西安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介绍,3月5日,西安市先后发现2名外省旅客(李某某、王某某)核酸检测阳性,后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人于3月1日乘坐同一航班抵达西安市,其相关活动轨迹已于昨日向社会公开发布。

“在流调过程中发现,3月1日与李某某、王某某同机抵达西安市的人员中,有戴某、万某某2人,3月3日已离开西安市,返回外省后核酸检测阳性。”刘顺智说。
刘顺智介绍,李某某、王某某于3月1日12时20分乘坐MU2226航班从外省抵达西安市。2人分别于3月5日0时30分和8时15分,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核酸初筛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轻型。经疾控部门全基因组测序,2人均感染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病毒基因组高度同源。
3月5日李某某确诊后,西安市立即将与其同机抵达,并已离开西安市的人员,向目的地发协查函,并电话告知本人。
3月6日8时,西安市接外省函告,3月1日曾与西安市确诊病例同机抵达的人员戴某、万某某,返回外省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已在当地隔离治疗。
戴某、万某某在西安市期间,其活动轨迹涉及机场、西安富力希尔顿酒店、粤珍轩、小杨烤肉、小雁塔、亚朵酒店(会展中心店)等处。

外地来蓉返蓉朋友疫情防控政策须知

01

倡导省外人员来(返)蓉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02

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03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期间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04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实施居家隔离(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05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不含直辖市),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满7天为止。

06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蓉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来蓉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

07对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蓉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来蓉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则纳入相应规范管理。

如果您近期健康码为红码、黄码,如果您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入境人员等,请务必及时向常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编辑:李国波

责任编辑:马莉莎

编审:舒旭晖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