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欧亚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年,中消协确定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日前,自贡网开始对我市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逐一刊载,以形成“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社会共治局面,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五:商家误解法定假日 消费维权成功入住
2021年9月10日,沿滩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其在网上以518元的价格购买了某民宿酒店原价为1200元的优惠券,计划在中秋节日期间度假使用。优惠券上明确了“法定节假日不得使用该团购优惠券”,自己准备于9月19日晚上入住。但酒店却以9月19日是中秋节,属不能使用的范围为由拒绝其入住。张女士遂进行投诉维权,要求正常使用团购券。
沿滩区消委会立即受理并开展调查。工作人员向酒店宣传了法定节假日的相关规定,并指出商家将中秋节3天假期当作法定节假日的错误,不应当把9月19日等同于法定节假日,应按照优惠券载明的内容履行宣传承诺。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酒店同意消费者张女士于9月19日使用优惠券,并于当天入住酒店。

■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对法定节假日理解产生争议,影响合约履行的典型案例。本案经营者错误地将法定节假日理解扩大为节假日调休的休息日,使消费者权利受到影响或侵害。
根据《消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之规定,商家应依法依规执行或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编辑:马莉莎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舒旭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