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欧亚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年,中消协确定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日前,自贡网对我市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逐一进行刊载,以形成“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社会共治局面,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六:空调未接水管惹出烦恼 好意施惠又遇接错管 均担责
2021年8月13日,消费者李先生向沿滩区消委会投诉自家空调安装的苦恼,请求帮助恢复接水管并赔偿损失。
原来,早在2016年11月,李先生购买了两个品牌的空调各一台,安装在家里同一位置。一年后,品牌1空调出现故障,他遂联系品牌1售后服务上门维修。维修时发现两台空调都没有安装接水管,于是该售后就将两台空调安装上了接水管。
2019年7月,李先生发现品牌2空调出现渗水情况,导致楼下邻居家受到影响,李先生认为是空调接水管安装不当造成的。因购买空调时整机保修6年,他便先后找到品牌1售后和品牌2销售方要求赔偿,两家均推诿责任。
沿滩区消委会接到李先生的投诉后,随即核查了相关证据,认为品牌1售后和品牌2销售方均应承担责任。最终,经协调,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品牌1售后补偿李先生1000元,品牌2销售方补偿李先生600元,并安装好接水管。

■ 案例评析
好意施惠关系在我国民法上未设规定,实务在我国有相关判例800例。好意施惠行为,符合侵权构成要件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品牌1售后未正确安装接水管的行为,侵害了李先生的权益,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品牌2销售方未安装接水管且未告知李先生可能导致的问题,其提供的服务没有应有的质量,属于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编辑:马莉莎
责任编辑:彭彦彰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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