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0时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860例,分布情况如下:
吉林1456例,其中长春市1044例、吉林市393例、四平市11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7例、白城市1例;
山东75例,其中青岛市35例、滨州市14例、淄博市8例、德州市8例、威海市7例、临沂市2例、烟台市1例;
广东59例,其中深圳市55例、韶关市1例、珠海市1例、东莞市1例、中山市1例;
天津51例,其中武清区28例、西青区11例、滨海新区6例、南开区2例、宝坻区2例、河北区1例、红桥区1例;
河北38例,其中廊坊市32例、沧州市5例、邯郸市1例;
辽宁32例,其中大连市13例、营口市11例、沈阳市8例;
陕西28例,其中宝鸡市13例、西安市8例、汉中市5例、铜川市1例、咸阳市1例;
浙江23例,其中衢州市15例、嘉兴市7例、宁波市1例;
福建23例,其中泉州市21例、厦门市2例;
黑龙江15例,均在哈尔滨市;
江苏13例,其中常州市5例、连云港市5例、南京市1例、镇江市1例、宿迁市1例;
重庆11例,其中沙坪坝区9例、渝北区1例、永川区1例;
北京9例,其中朝阳区5例、东城区4例;
云南6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4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例;
上海5例,其中浦东新区2例、徐汇区1例、闵行区1例、奉贤区1例;
广西5例,其中钦州市4例、南宁市1例;
甘肃5例,其中兰州市4例、兰州新区1例;
安徽2例,其中马鞍山市1例、铜陵市1例;
贵州2例,均在遵义市;
湖北1例,在十堰市;
湖南1例,在长沙市。
含5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21例,山东21例,天津4例,福建2例,重庆2例,江苏1例,广东1例,甘肃1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94例,分布情况如下:
吉林397例,其中吉林市376例、四平市16例、长春市3例、松原市1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例;
河北239例,其中廊坊市225例、沧州市14例;
上海197例,其中浦东新区40例、闵行区30例、徐汇区23例、嘉定区21例、黄浦区12例、宝山区11例、静安区10例、松江区10例、普陀区9例、金山区8例、青浦区7例、虹口区6例、长宁区4例、奉贤区4例、杨浦区2例;
山东105例,其中滨州市33例、青岛市25例、威海市21例、淄博市18例、潍坊市7例、烟台市1例;
江苏60例,其中南京市26例、苏州市12例、连云港市12例、常州市6例、无锡市2例、扬州市1例、镇江市1例;
广东54例,其中深圳市37例、东莞市16例、广州市1例;
云南32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7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4例、临沧市1例;
广西20例,其中崇左市10例、钦州市6例、北海市2例、防城港市1例、百色市1例;
天津17例,其中西青区6例、武清区6例、滨海新区4例、红桥区1例;
甘肃16例,其中兰州新区9例、兰州市6例、白银市1例;
福建15例,均在泉州市;
辽宁12例,其中大连市6例、沈阳市5例、阜新市1例;
黑龙江11例,均在哈尔滨市;
浙江6例,其中杭州市2例、衢州市2例、温州市1例、湖州市1例;
安徽5例,其中马鞍山市3例、宿州市2例;
江西3例,其中南昌市1例、宜春市1例、抚州市1例;
重庆3例,其中永川区2例、沙坪坝区1例;
北京1例,在顺义区;
内蒙古1例,在通辽市。
从外地到(返)自贡人员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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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报备
所有拟到(返)自贡人员,提前三天向社区报备,到达后登录“自贡市到(返)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以及现在的健康状况。
步骤1:扫描下方二维码,选择“个人填报”即可填报相关信息。

步骤2:进入“自贡市到(返)人员信息管理平台”,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我已知晓”。

步骤3:点击“个人填报”,选择“到(返)申报”,进入后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及情况,提交。

以下地区到(返)市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
集中隔离:到达居住地所在区县指定的隔离点,期间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以下地区到(返)市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前置摸排※——
居家隔离:在通风良好、带卫生间的单套房间进行居家隔离,由村(社区)免接触式配送生活物资,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纳入管理期间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满14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前置摸排※:由于疫情发生地处在调查初期,疫情源头、规模和影响范围尚不明确,对到(返)人员暂时实行居家隔离,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待疫情形势稳定后调整管理方式,或管理至人员离开疫情发生地满14天。

7天居家健康监测地区
以下地区到(返)市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在通风良好、带卫生间的单套房间进行居家隔离,由村(社区)免接触式配送生活物资,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纳入管理期间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居家健康监测:到市后纳入社区管理,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满7天为止。

以下地区到(返)市人员实行3天2次核酸检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
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到市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到市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核酸检测完成后进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即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正常上班、上学、就诊、考试等。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

有以下轨迹人员,集中隔离,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彭彦彰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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