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促进《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按照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更好完成此项工作,现向社会公布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办公室服务监督电话,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贯彻实施《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督。
1.服务监督电话:0813—23005535(范女士 许先生)。
2.受理时间:3月18日—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编辑:熊丹
责任编辑:张驰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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