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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咋弥补?他们自费购买6500尾鱼苗放流“补过”

2022-04-01 16:23 荣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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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记者在荣县农业农村局采访获悉,日前,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民检察院、当地党委政府等多家单位共同监督下,3名非法捕鱼者为弥补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给水生物、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过错,自费购买了6500余尾花、白鲢鱼苗,分别在旭水河、越溪河、小井沟水库进行增殖放流,修复渔业生态环境。

据悉,当日,自购6500尾鱼苗放流弥补过错的违法人员是2名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鱼的被告人和1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非法捕捞的违法人。

据介绍,近年来,荣县深化落实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环境并重。自长江十年禁捕工作开展以来,县农业农村局不断加强渔政执法力度和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2021年就立案查处渔政案件12起,移交司法5起。

据介绍,下一步,荣县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十年禁渔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长江十年禁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动,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全力保护荣县天然水域渔业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蒋兵)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张驰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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