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郑鑫玉
3月29日,记者从富顺县“春雷行动2022”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行动期间,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立案查办案件377件,罚没款191.06万元,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挽回经济损失12.78万元。

据悉,富顺县“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开展,为期100天。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加强部门联动,围绕“食品安全”“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未成年人保护”“打击乱评比乱排序”“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民生计量”和“知识产权保护”7个专项迅速行动,一手抓疫情防控守安全底线,一手抓市场整治和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燃气灶具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与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乱评比乱排序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办了一大批案件。

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7600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等市场主体3500余户次,整治重点区域64处,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63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24次。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12345平台共接到投诉举报470余件,已办结469件,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挽回经济损失12.78万元。
行动期间,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立案查办案件377件,其中食品安全执法行动案件197件,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执法行动案件24件,打击乱评比乱排序执法行动案件6件,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案件83件,民生计量执法行动案件17件,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案件9件,未成年人保护执法行动案件35件,其它类型案件6件;已办结案件347件,罚没款191.06万元,其中1-5万元案件60件、5-10万元案件2件、10万元以上案件8件,移送案件5件。

发布会还对富顺某名婴副食店经营过期食品案,富顺县某美发店对经营的商品功能、曾获荣誉作虚假的宣传案,富顺县某药房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处方药案,某经营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线电缆案,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案等“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中涉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虚假宣传行为的5件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下一步,全局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的理念,继续加强与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持续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晓玲在发布会上表示。
编辑:马莉莎
责任编辑:张驰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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