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廖蓝蕾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已于4月1日启动,活动将持续至本月底。
活动中,自贡市将以实现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宣传全覆盖,营造我市“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为目的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全市将开展一批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一次行政执法案例实践分析;一次医保社会监督员进机构、进大厅开放日活动等“8个1”系列活动。自流井区将联合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宣传等活动。贡井区将在中心场镇和街道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单、海报和折页,解读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医保政策相关问题等宣传等活动。大安区将开展宣传进基层活动、医保基金监管政策专题培训和知识竞答等活动。沿滩区将开展政策法规宣讲、集中宣传等活动。富顺县将开展投放公益广告、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三进”等活动。荣县将开展集中宣传月咨询业务等活动。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虚假上传或多传医保结算信息的;
3、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4、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5、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6、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机构提供刷卡记账和费用结算服务的;
7、挂名住院的;
8、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9、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盗刷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零售机构、暂停协议机构提供刷卡记账和费用结算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身份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冒名就医的(符合个人账户共济使用情形除外);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受托从事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稽核管理等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上述机构及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五、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1、网络渠道:自贡医保微信公众号“打击骗保”专栏
2、电话渠道:
市本级8115592
自流井区2103121
贡井区3306890
大安区2406617
沿滩区3800987
荣县6221511
富顺县5155990
符合投诉举报奖励条件的,将按照《自贡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文件最高奖励10万元。
编辑:马莉莎
责任编辑:彭彦彰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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