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马莉莎 张驰 实习生 钟腾娇
4月8日,自贡市“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介绍了执法行动总体情况,发布了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据了解,今年是全省开展“春雷行动”的第十年,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今年我市春雷行动重点整治内容包含了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领域,同时将燃气、未成年保护、“双减”“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粮食、计量、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纳入整治,成为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另外,我市采取“5+2”模式,在省局部署的“食品安全”“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未成年人保护”“打击乱评比乱排序”“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5个执法子行动的基础上,结合自贡实际,确定了“民生计量”“知识产权保护”两个重点整治内容。

同时,今年春雷行动与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铁拳”行动高效结合,无缝衔接。3月30日,我市已召开“铁拳”行动动员部署会,将对食用油掺杂掺假,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侵犯名优白酒知识产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及教育、医疗、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乱收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等十一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3月31日,在为期100天的“春雷行动2022”,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9043人次,开展协作执法101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55次,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65件,案值666.80万元,罚没1071.09万元。行动期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案件292件,省市场监管局通报典型案例8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1月21日,贡井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因涉嫌犯罪,该案已于2022年1月17日移送至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立案侦查。
当事人销售假药和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保健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因涉嫌犯罪,该案已于2021年12月24日移送至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区分局立案侦查。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3月15日,沿滩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未清退部分违法所得26884.16元、罚款73432.43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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