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黄鸿
不久前,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药房张贴的专利产品广告存在违法行为,鉴于该药房是初犯,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执法人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后,开出了首张“免罚单”。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监管方式和转变执法理念,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行“首违免罚”,此举既彰显了执法温度,又打造了规范有序、宽松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受到市场主体的普遍肯定。
此前,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梳理了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对广告、计量、化妆品、登记注册、知识产权保护、医疗器械、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的31种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同时,明确实施免罚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对免罚行为进行规范,从制度层面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不敢免、不会免的问题。

据悉,“首违免罚”是对市场主体“无心之过”尽量给予容错纠错机会,通过采取责令整改、批评教育、告诫约谈、行政指导、法律宣传等执法方式予以纠正,打破“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模式,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提供包容的制度环境。
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免罚”不能“免责”,市场主体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后,相关信息将录入全面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对“首违免罚”后“明知故犯”的,将不再适用免罚清单,坚决查处违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公平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编辑:彭彦彰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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