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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防范输入风险 自贡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提出明确要求

2022-04-15 14:25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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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记者 欧亚非

4月14日,自贡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疫情防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向社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强化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全市外贸进口企业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要严格落实提前3天报备制度、规范开展消毒和检测、实行静置期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我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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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中明确,凡须在自贡市域内实施首次负责掏箱卸货的进口企业,要求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前3天向当地商务部门报备。在异地已掏箱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需主动索要本批次货物的消毒和检测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对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在抽样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具前,严禁使用、销售或运输货物。待开箱卸货并经消毒、检测后,静置满7天方可使用、销售或运输。同时,对从事消毒、装卸及生产、加工等作业人员要求严格安全防护,并严格废弃物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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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按《通告》要求落实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我们将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发出通告的同时,还同步印发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预防性消毒指南》。针对消毒范围、主体、原则、方案、场地、具体实施、从业人员防护、记录及证明、废弃物处置等进行了明确细化,精准指导外贸进口企业和操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防范输入风险。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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