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记者在荣县医保局采访获悉,日前,该局对四类医保违规问题开展了随机抽查复查。复查中,4家被抽查的医疗机构退缴“四不合理”违规费用53150.81元,并处违约金额106301.62元。

据荣县医保局介绍,为开展好定点医疗机构四类医保违规问题专项抽查复查,荣县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印发了《荣县医疗保障局转发〈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四类医保违规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并按照《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四类医保违规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了专项检查的范围、重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开展有序推进,并成立了荣县医保系统“四类医保违规问题”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抽查前,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迅速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检验检查项目收费、无适应症及常规检查、理疗及手术收费和重点治疗项目等四类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上报了“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为保证四类医保违规问题专项检查深入扎实,县医疗保障局抽调局机关、医保中心党员干部组建专项复查小组,对随机抽取的2家二级民营医疗机构和2家一级及以下镇卫生院进行检查复查。通过大数据对比和现场检查,4家受检单位“四类医保违规问题”涉及违规金额37705.90元,病历评审违规金额15444.91元,进销存违规金额0元,共计53150.81元。荣县医保局根据复查发现的问题,依据《2021年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四不合理”违规行为处以违约金额106301.62元。(顾红 蒋兵)
编辑:彭彦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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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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