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书面学习了《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指导思想、检查重点和时间步骤,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胡启宁代表受检查单位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有助于依法推动防治水污染和城镇内涝灾害,治理和保护水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抓住工作重点,对照法规规定开展检查,推动法规重要条款和规定的落实,督促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违法行为依法得到惩处。要强化组织领导,依法有序推进,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整体质效。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敬恒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登、吕兰、何定平出席会议。(程洁)
编辑:王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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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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