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贡市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母婴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货架上有一瓶全外文加贴中文标签的“贝亲婴儿二合一洗发沐浴露(葵花)”,该产品中文标签上无使用期限等相关信息。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上述产品的供货者资质、票据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5000元的处罚。
婴幼儿产品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特殊领域,富顺县市场监管局通过查处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并以此为契机对该行业经营单位进行警示教育,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改,规范经营行为,有效净化了婴幼儿产品市场环境。(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冉华阳
责任编辑:马莉莎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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