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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9月底,医疗保障服务可在镇(街)村(社区)办理

2022-06-01 10:51 荣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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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记者在荣县县镇(街)村(社区)三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动员部署会上获悉,9月底前,全县将基本建成以县级医疗保障标准化服务窗口为中心,21个镇(街道)、248个村(社区)全覆盖的县镇(街)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现医保业务“不出村、就近办”,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医保服务更加规范统一,做优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助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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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医保局介绍,服务体系建设分四个步骤完成,其中6月底完成的三项具体工作是:服务窗口建设。县镇(街)财政落实专项资金,对县级经办服务大厅和全县21个镇(街道)、248个村(社区)进行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打造,统一制作标识标牌,配备所需的硬件设施设备、医保专线等。

经办人员落实。确定各镇(街道)、村(社区)经办人员和网格管理员,按照国家医疗保障贯标工作要求完成对基层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贯标赋码工作,纳入国家医保贯标系统管理,实现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大数据信息平台接入。

政策业务培训。根据医保下延服务事项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具体工作任务,分类别、分批次组织各镇(街道)、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和网格管理员开展政策法规与业务经办培训,提高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

荣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新宇介绍,荣县开展县镇(街)村(社区)三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是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系列政策法规及工作部署,深化基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改革,推进优质服务下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业务“延伸办”“网格办”,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蒋兵)

编辑:马莉莎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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