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黄鸿
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及市场监管风险压力较大的突出问题,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农村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7月1日,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仲权镇某超市货架上有一袋过期的“黄金鸡柳”。经调查,该超市在购进货物时履行了查验义务,从提供的进货票据和销售记录来看,确认该食品在过期后并未售出,且货值金额较小,尚未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因为一袋‘鸡柳’而对经营户处以数万元的罚款,无疑是对经营户的一次重大打击。”执法人员介绍道,在充分考虑当前要着力保经济、稳就业、保民生,且经营者实际经营困难后,鉴于其首次违法,后果轻微并积极整改。执法人员按照《自贡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首违免罚清单》,对该超市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免除其罚款5万元。
在告知不予处罚后,该超市负责人激动地说:“非常感谢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指导,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了我一次整改的机会,在以后经营过程中一定仔细检查,避免出现同样的问题。”
据悉,“推行首违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是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在严守执法监管底线红线的前提下,立足职能优势,实行以柔性执法为主、刚性执法为辅,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包容审慎监管的执法模式。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行政相对人的损失,保障其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市场监管的执法温度。
编辑:彭彦彰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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