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叶艳
“当时想着去零化整,这些小钱就当是三伏天里入户宣传的‘辛苦费’,实在是不应该啊……”在荣县乐德镇政府一楼的谈话室,筲箕咀村5组组长罗某某对自己行为表示很后悔。
日前,荣县乐德镇纪检监察干部在筲箕咀村开展惠民惠农资金补贴落实情况一线核查时,发现了同村内水稻保险费出现了两种投保标准的怪事。

走访交流中,核查组发现村民们普遍反映2022年水稻保险是按照每亩12.375元的标准进行投保,而5组村民却是以每亩13元标准进行投保。
是村组干部误读政策?还是存在变相收费?带着疑问,核查组找到了负责水稻保险代收工作的组长罗某某。
“你是否清楚2022年农业保险水稻的投保标准是多少?”
“清楚,每亩12.375元,村委会先前专门开会对保险业务作了讲解,并强调要做好政策宣传和保险收缴工作。”
“那为什么村民反映交由你代收的村民水稻保险费比实际标准高?两种标准享受的保险赔付一样吗?”
“这个……,投保标准都是统一的,享受的保险赔付也是一样的。”面对询问,罗某某的声音渐渐低沉下来,并交代了实情。
原来,罗某某在宣传水稻投保政策时,故意抬高保险标准,一方面,想着图方便将标准化为整数,可以避免找补零钱的麻烦;另一方面,总觉得事小钱少,会无人过问,也不存在很大的过错。但殊不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经查,罗某某按每亩13元的标准,共代收26户村民152亩水稻保险费1976元,实际向村委会上交1881元,多出的95元保险费则揣进了自己腰包。
目前,罗某某已主动向村民全部退返了超标收取的95元保险费,镇纪委对其惠民政策执行走样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就教育监管不到位,给予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提醒谈话。
“以案为鉴、举一反三,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乐德镇纪委对各村农业保险收缴情况进行了清底排查,对存在问题立查立改。”镇纪委书记郭露说道。
同时,县纪委监委聚焦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和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责监督+行业监管”同向发力,督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职能部门针对所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进行自查自纠,构建“委领导包片+‘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采取线索起底、联合督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环节跟踪问效。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已开展一轮联合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9个。
“民生项目无小事。我们将有效整合监督力量,积极推进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廉情监督员‘瞭望哨’作用,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以精准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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