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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最新通告:进出通道继续关闭,低风险区内公交有序恢复,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可上路

2022-09-03 09:12 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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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调整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并联动配合有关区县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省、市防疫政策要求,经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3日06时起,调整龙马潭区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各街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对因未履行防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调整交通管控措施。高中风险区内,除保障城乡运行的救护车、公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等经批准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继续暂停营运,私家车继续暂停上路行驶。低风险区内,公交车有序恢复营运,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可上路行驶。进出龙马潭区通道继续关闭,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规范人员有序流动。重点场所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措施。原则上全区市民不离龙,区外人员不来龙,因特殊情况并经区指挥部批准离开或进入龙马潭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入川即检”,近7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龙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严格履行防控义务。

四、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防护。广大市民群众要主动定期做好核酸检测,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并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在室内场所、人员密集的露天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

本通告时效期为2022年9月3日06时至9月4日12时,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日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张驰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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