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欧亚非
近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某餐馆宣称销售河鲜,未经营有河鲜类菜品的情况进行了查处,并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坚决杜绝非法经营、销售、虚假宣传长江野生鱼鲜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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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在接到群众反映称某中餐馆销售河鲜后,执法人员随即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发现该店有两面玻璃墙上贴有“河鲜系列”字样,在店内收银台处,发现标识有“河鲜”字样的订餐卡。通过调查核实,该店未经营有河鲜类菜品。该餐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700元的处罚。

“沱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我们要切实保护沱江流域自贡辖区的环境资源。”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强化内外协同、上下联动,纵深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动,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联合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专项行动。同时,持续强化网络和广告监测监管,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全力营造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局面。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该专项行动实施,加大排查和整治力度,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加强监管,斩断“长江野生鱼”销售产业链。
编辑:王娉婷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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