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
关于应急黄码人员未履行报备义务的
情况通报
陈某春,男,53岁,居住在富顺县富世街道翰林福邸小区,9月1日从成都市自驾返回富顺。9月6日,县区域协查专班向富世街道推送大数据,陈某春为应急黄码人员,经核查,陈某春未主动履行报备义务,其妻子李某惠(共同居住人员)每日外出上班。经应急处置,已于9月6日落实对陈某春的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李某惠一并纳入管理。
本案例中,陈某春未提前主动履行报备义务,其妻子李某惠未履行监督提醒责任,两人均心存侥幸,麻痹大意,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加大了疫情防控风险。根据市、县、街道有关规定,现对陈某春、李某惠予以严肃批评、行政告诫和通报曝光。若由此引发疫情传播,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员参与。所有市外到(返)人员,应提前主动报备,自觉管控风险,落实监管措施,履行防疫义务;辖区各单位场所应强化员工管理和人员查验,发现风险立即报告和应急处置;广大市民应保护好自己及家人的健康,邻里守望,相互监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坚持才能胜利,坚持就是胜利。
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7日
编辑:王娉婷
责任编辑:马莉莎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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