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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最新通告:9月14日6时起,有序梯次解除临时性静态管理

2022-09-14 07:52 泸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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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有序梯次解除临时性静态管理的通告

(第7号)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有序梯次解除临时性静态管理,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出龙马潭区通道继续实行交通管制,严格限制车辆和人员流动,除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防疫的相关工作车辆和人员凭通行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外,其他车辆和人员原则上不离龙。区内公共交通车辆和私家车有序恢复行驶。

二、严防人员聚集,全体市民减少非必要流动和外出活动,不扎堆、不串门、不聚会、不组织集体活动。市民上下班尽量做到单位—住址“两点一线”。暂停线下会议、培训、演出、展览展销、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农村坝坝宴,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实行错峰就餐。

三、继续落实好重点场所防控措施,KTV、网吧、影剧院、健身场所、酒吧、密室逃脱、剧本杀、游泳馆、台球厅、洗浴场所、美容院、棋牌室、室内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各类空间密闭的娱乐场所和公共文体场所暂停开放和营业;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其余场所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餐饮、商超、农贸市场等场所和企业须实行限流、错峰,餐饮企业不举办宴席。

四、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各街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返岗必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倡导生产企业实行闭环管理,有序恢复生产建设活动。根据市教育部门安排,中小学(幼儿园)暂缓返校,中小学实行线上教学,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五、市外来(返)龙人员严格执行“入龙即检”,并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和单位报备,连续三天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纳入常态管理。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龙人员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管控。

六、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防护。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并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要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充分发挥“哨点”作用。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4日6时起施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马莉莎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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