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荣县住建局联合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青阳街道、县天然气公司组建联合检查执法组,对县城区还未按《安全生产法》规定安装燃气报警器的餐饮店开展联合执法“清零行动”,进一步压实餐饮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有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根据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2022年9月,荣县住建局、公安局、应急局、商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县餐饮等经营性行业燃气报警装置安装的通告》,要求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必须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通告》发出后,荣县多数生产经营单位均迅速行动,规范安装了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但仍有部分单位还未安装。联合执法行动组先后对得意羊肉馆、蜀皇牛肉汤、牛哥的店等经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还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同时进行现场取证,进行行政处罚。(胡未)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马莉莎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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