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特别是对严重质量失信企业管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也是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2022年3月30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好,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经查证,当事人2018年共销售了复合肥98吨给云南某农资商贸有限公司。该批产品于2019年5月经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抽检,总养分检测结果为不合格。该批产品销售价为2255元/吨,共计销售金额为220990元。
由于当事人不合格化肥造成了农民的农产品大面积减产,影响巨大,情节恶劣。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质量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目前质量信用缺失仍是我国产品质量发展中突出的“软肋”,制假售假等屡见不鲜,广大企业和公众深受其害。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抑制质量失信行为,特别是加大严重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树立消费信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极其重要、势在必行。
编辑:冉华阳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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