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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四举措”为落实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筑根基

2022-11-16 10:42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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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创新开展四举措,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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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责任体系,建立食药安委“双主任”制。在川南地区率先完成食药安委责任体系的提档升级,制定《荣县食药安委关于调整荣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创新建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作为双主任的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同时将分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领域的县委、县政府领导一并纳入任职副主任,强化党政领导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县食药安委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

创新责任清单,构建食药全覆盖防线体系。充分发挥党政同责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引领作用,制定县委、县政府领导包保责任清单,着力健全“党政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协管责任、社会各方共治责任”的“五位一体”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口联系指导重点食品企业责任清单,分别联系各自包保辖区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等食品安全工作。

创新履职提示,无缝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按照2022年县食药安委第一次会议精神,结合《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要求,由县食药安办具体负责,根据每一位县级领导负责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定详细的县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履职责任清单,并以履职提示函的形式点对点发送给16位县委、县政府领导,靶向式推动责任履行到位。

创新监管细则,全力保障粮食质量安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粮。根据粮食种植、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管职责,县市场监管局拟定了《荣县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细则》(审议稿),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自2022年以来,对辖区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经营单位等共抽检大米27个批次,合格率100%。

编辑:熊丹

责任编辑:张驰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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