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缪静
“郭某某在辖区农村房屋内自行灌装假酒。”近期,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开展摸排工作,经初步核查确认郭某某生产销售多种类知名品牌的假冒白酒,货值金额较大,生产销售行为特别隐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前期核查情况,联合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对郭某某的加工黑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成品五粮液、国窖1573各1件、五粮春40件;另查获假冒包装材料五粮液96瓶套,国窖1573共102瓶套,泸州老窖特曲96瓶套,剑南春30瓶套,茅台36瓶套,回收的酒瓶若干。
经查,郭某某为获取非法暴利,用低价分别购得五粮春、五粮液、泸州老窖特曲等知名商标品牌酒的包装物及标识材料后,在其家中使用铆钉枪、起子、漏斗等工具,将购得的“丰谷”牌纯粮酒添加适量矿泉水,罐装翻装为“五粮液”“五粮春”“剑南春”等知名商标品牌的“假酒”。
截至案发,郭某某将上述涉案白酒通过周某、陈某、李某等人销往其他区县,非法经营数额共计62920元,非法获利共计非法获利19963元。
郭某某生产销售仿冒多种知名商标白酒,通过农村乡镇渠道销售,侵犯了注册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欺骗消费者,严重扰乱营商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目前,郭某某违法金额较大,涉嫌犯罪,该案已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编辑:熊丹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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