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自流井某夜宵店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被立案调查

2023-02-01 12:58 自贡网

0

分享

自贡网记者 黄鸿

1月28日,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夜宵店在未对花生进行明码标价的情况下收取费用。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于当日立即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

图片1.png

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店收银台发现四张结账单上均有花生和餐具的销售记录,但该店菜单上未见花生和餐具的收费项目,也未发现该店对以上两种项目其他形式的价格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该店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当场责令该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编辑:冉华阳

责任编辑:彭彦彰

编审:吴山冠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