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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法院发出2023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3-02-18 18:02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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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记者 缪静

“现在宣读《家庭教育指导令》,希望你们认真遵守执行……”近日,贡井法院在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庭宣判的同时,刑事法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当庭向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切实履行“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主体责任。

小彤(化名)在案发时未满16周岁,其父母因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和正确引导,小彤在初二辍学,结交不良青年,沾染社会陋习,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触犯法律,走上犯罪道路。

审理中,小彤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真诚认罪悔罪,该院依法对其适用缓刑。因小彤的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官向小彤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小彤父母依法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加强情感沟通交流,培养孩子良好品德和法治意识,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吃苦耐劳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监督其在缓刑考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小彤的父亲表示,今后将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日常生活中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让孩子感受家庭温暖,鼓励孩子掌握一技之长。

法官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后,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该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据此,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旨在以司法权威,引导广大家长重视家庭教育,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的法治保障。

编辑:李钰华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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