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优秀事迹,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黄园等10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授予王伶俐等189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四川省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等100个单位“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其中,自贡市多个集体和个人上榜。
陈章琴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员额法官
李琳珊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媛媛 自贡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彭 英 自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妇委会主任
李 慧 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主任
杨丽萍 自贡市富顺县悦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
林李虹 自贡市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康复学院
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道办事处
自贡市金桂大妈志愿服务队
编辑:冉华阳
责任编辑:张驰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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