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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进来!自贡公布202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上)

2023-03-15 13:54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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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记者 欧亚非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自贡市市场监管局、自贡市消委会陆续向社会公布“自贡市202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努力打通消费堵点,解决“急难愁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贡网将分上、中、下三期,围绕十大案例逐一以案释法。

案例一:个人行为不是借口 管理失当应当担责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13日,市民肖女士到我市某商贸公司购买了一台洗衣机,用于新家使用。3月20日,商家派人上门安装,因安装需要一个水龙头,而家里没有,于是消费者在安装师傅处购买了一个价值50元的水龙头。从安装完毕到搬家期间共使用过两次洗衣机。6月15日,消费者正式搬家,原本是开心的日子,却发现洗衣机水龙头与水管连接处断裂导致房屋漏水,造成较大损失。故消费者向自贡市自流井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东兴寺街分会进行投诉,希望商家将其装修复原。

最终,经过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沟通和调解,当事双方于2022年6月27日达成如下协议:由商家赔偿消费者13700元,并将消费者购买的冰箱,洗衣机的主要配件保修期从3年延长至10年。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产品质量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纠纷。根据《消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本案中,洗衣机安装师傅是公司员工,受公司管理,公司存在明显的管理失当,不能以员工个人行为为由推卸责任。最终,经过自流井区消委会东兴寺街分会工作人员多次耐心沟通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

案例二:少年文身起争议 消委助力把权维

案情简介

2022年上半年,李某某(15周岁)在贡井区某文身店断断续续接受了多次文身服务,此后,李某某母亲马女士偶然发现儿子身上有文身,便多次追问李某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李某某最终将自己在贡井区某文身店通过多次消费接受文身服务的情况告知了母亲。马女士认为,该经营者为未成年人多次文身,会影响孩子今后学习和就业,遂向自贡市贡井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要求经营者免费为其儿子李某某清洗文身痕迹,并退还消费款项共计1400元。

经查,经营者虽然询问了李某某的年龄,但并未要求其出具身份证件进行核实,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经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调解,6月16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协助做好李某某清洗文身的思想工作,免费为其进行文身清洗,并退还李某某文身费用1400元。

案例评析

根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本案中,该经营者为未成年人李某某文身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也没有在显著位置摆放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标识、标牌,亦未尽到核查未成年人真实年龄的义务,李某某的母亲要求经营者清洗文身并退还相关费用是合法合理的。

案例三:购买滤芯送整机 会销陷阱需警惕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11日,老年消费者钟先生在逛街时收到一份邀请,请他参加在贡井区某酒店举行的净水机销售活动。钟先生来到活动现场,商家正大肆鼓吹所售净水机的作用、功能等,并宣称只需购买净水机滤芯,就免费配送安装净水机。钟先生在商家各种宣传下,当场支付8000元购买了滤芯。安装饮用2天后,钟先生突然觉得身体不适,故暂停使用净水机,后联系商家退掉未使用的9个滤芯,但商家拒绝退款。4月13日,消费者向贡井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求助,希望帮助其维权。

贡井区消委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最终,通过消委会调解员对其针对老年群体宣传、价格公示等方面存在问题予以明确,对该团队负责人进行普法释法,4月21日,经营者同意当场退还消费者钟先生8000元。对于其其他涉嫌违法行为已转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案例评析

根据《消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本案中,经营者应当为自己夸大宣传及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误导老年消费者等行为承担责任。老年消费者群体一般都注重养生、渴望健康,防范意识较弱,面对花样百出的销售套路,广大老年消费者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头脑清醒,不贪便宜,不图小利,不轻信他人,谨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编辑:冉华阳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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