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文明养犬意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城市环境,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市文明办在此向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养犬。自觉遵守《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
二、文明养犬。遵守社会公德, 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携犬进入学校、市场、商场、医院、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展览馆等公共场所。

三、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随身携带清洁工具,对犬只排泄的粪便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确保周边环境卫生清洁。
四、安全养犬。外出遛犬使用束犬链牵领,并自觉为犬只佩戴嘴罩,避免犬只伤人。携犬外出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开上下班及上学放学高峰期。

五、健康养犬。做好犬只疫病预防,定期注射疫苗,定期进行检查。不随意遗弃饲养的犬只。对饲养的病犬、伤犬、死亡犬只妥善处置。

依法、文明、卫生、安全、健康养犬,是每一个养犬人士的责任,也是每一位爱犬人士的义务。让我们携手同行,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做一个规范养犬行为的志愿者、倡导者,为维护优美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共同努力。
编辑:钟小璐
责任编辑:张驰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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