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黄鸿 芶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贡市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综合运用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跟踪回访、教育说理等非强制手段,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强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

近日,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其在某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情况进行了核实,初步调查表明举报属实。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主动退货退款并向消费者作出赔偿,取得了消费者的谅解,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本着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原则,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对当事人作出减轻处罚的决定。

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贡市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明确,持续完善市场主体违法案件包容审慎监管体系,按照合理合法、过罚相当、综合裁量、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酌情对违法行为情节及社会危害进行综合考量,帮助市场主体纠错减负。为进落实《十二条措施》,进一步优化涉企执法环境,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对上述案件采取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近年来,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举措,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让监管执法更加合理,更有“温度”。今年来,该局对16家市场主体“首违”“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同时运用多种方式,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23次。同时,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积极探索信用分类监管、“诊治养”三段四步工作法等新型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力促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有温度的执法”成为自流井区优化营商环境的“金名片”。
编辑:李钰华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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