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沿滩区出台《沿滩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在2017年印发的《沿滩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基础上修订而来,针对文件试行以来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形势、新做法进行了补充完善。
修订完善后的《办法》适用范围更加广泛,保证容错纠错能适用于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依法履行公职的单位及其人员,实现应容尽容。
《办法》强调,容错工作应当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坚持“四个原则”,做到“七个把握”,即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把握行为性质、政策依据、主观动机、客观条件、决策过程、后果影响和纠错态度。
“容什么”?《办法》从正反两个方面划清“可容”“不容”边界。针对实际工作中,在推进议事决策、推进贯彻落实、推进经济发展、推进社会稳定等8个方面24项内容,对可以合理容错的情形予以细化,开列“正面清单”。同时,也列出了“负面清单”,明确党员干部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等9种情形的坚决不予容错,确保容错工作既贴合实际、适用精准,又依纪依法、不宽不纵。
“怎么容”?《办法》中将容错流程确定为“提出申请—审核受理—调查核实—作出认定—公开公示—反馈通知”6个环节,纠错流程确定为“启动纠错—限期整改—教育谈话—督促落实—完善制度”5个环节,并制作了《容错纠错流程图》,细化每个流程注意事项,实现一图看懂、一图上手,让相关部门“敢容”更“会容”。
“怎么纠”?明确经容错免责的干部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不受影响;经容错减责的干部,影响期满后提拔任用、评优评先等不受影响,消除党员干部想干事又怕被问责的后顾之忧,让更多干部能大胆干事、放心干事。
《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职能职责,保障容错纠错程序落地见效。“《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树立崇尚创新、鼓励改革、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鲜明导向,为干事创业者吃下‘定心丸’。”沿滩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沿滩区将认真抓好《办法》贯彻落实,编写《容错纠错适用手册》,推动各责任单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容错纠错工作,激励全区干部在拼经济搞建设中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确保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及区委区政府具体举措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
编辑:马莉莎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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