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换届大会暨第五届一次委员会会议召开后,记者就消委会职责、如何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等方面,专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消委会主任刘晓彬。
记者:请简单介绍一下消委会的职责以及新一届消委会的工作思路。
刘晓彬:自贡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成立于1987年,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履行《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领域的拓宽和消费类型的丰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一届委员会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市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两市两城”工作主线,积极协调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力量,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不断提升社会共治能力水平,努力做好广大消费者坚强后盾。
记者:那么具体来讲,新一届消委会打算如何推动各项消费维权措施落地落实呢?
刘晓彬:一是突出法治引领,提高消费维权机制法治化建设水平。要立足职能,积极推动各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完善,为行政监管建言献策,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统筹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直面消费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领域入手,重点关注民生、食品、质量安全,围绕农村消费、老年消费、网络消费、新兴服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四是加大行业社会监督力度。开展医美、金融、家装等行业消费调查,对重点问题经营者进行约谈;加大对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五是建立完善事前教育﹑事中监督、事后维权的全链条维权举措,并加强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
我们将突出便捷高效,持续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要畅通和规范消费者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要坚持综合施策,持续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和解、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在防范化解消费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记者:最后,请谈谈在加快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上你们的打算。
刘晓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齐心协力、攥指成拳,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体系,不断提振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更加需要消委组织发挥好自身在多元共治中的穿针引线作用。
一是强化党的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基层建设、强化社会共治。要在消费维权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消费维权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加快推进消委组织建设规范化,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提高依法、和谐、高效调解消费纠纷能力,并在谋划工作、破解难题、探索创新等方面进一步集思广益、增强合力。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提升服务消费者的专业水平,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四是发挥消委组织协调平台优势,认真履行各项公益性职责,推动相关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履行行业监管职能,引导企业进一步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理性消费观念,齐心协力,共同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张驰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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