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约惠富顺·乐享生活”
第二季度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
自今年6月16日起已派发1轮
此举进一步激发市民消费潜力
营造了全城联动的促消费氛围
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升温
紧接着
摩托、家电惠民专项消费券即将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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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31日。资金总额实行限额管理,先申领先得,领完为止。
资金总额30万元以内。
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包括摩托车、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手机、电风扇、饮水机等),按消费者一次购置家电总价款区间在500(含)-1000元、1000元(含)-2000元、2000元(含)-5000元、5000元(含)以上分别给予100元、200元、400元、1000元的家电购置补贴。
(一)领券时间
第一期:6月30日9:00开始领券,领完为止;第二期:7月14日9:00开始领券,领完为止。
(二)核销时间
第一期:6月30日-7月13日24:00时,第二期:7月14日-7月31日24:00时,逾期将无法使用。
(三)券包面额
分“满5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满2000元减400元”“满5000元减1000元”四种。
(四)领券方式
进入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自贡市消费券-富顺县消费券页面,按提示进行领取(需允许云闪付APP使用手机定位在自贡)。同一用户每个领券日限领1张消费券(四选一)。
(一)使用对象:“云闪付”注册用户。
(二)参与行业:与“云闪付”签约,并注册在富顺且有线下实体店的从事家用电器经营的限上企业。
(一)结算方式。发放平台按照与实体商户的协议对电子消费券使用资金进行结算。消费者按阶段时间点分别申领消费券活动卡包,消费者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活动结束时所有未实现消费部分退回原有账户。
(二)参与商家要求。参加的商家需要承诺注册地在富顺、保证产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制定优惠让利方案等;如违约,则退出本次活动,列入不诚信名单,退回已核销的消费券金额。
(三)消费券使用。消费者每支付一次,对应核销一张消费券。消费者在符合卡包使用条件的商家消费,定位在自贡的用户,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核销。消费券可与商家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享受。
(四)消费券领取。活动期间,同一用户(同一个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账户均视为同一用户)在每个领券日内仅可领取1次。
(五)商户报名通道。参与商户通过云闪付APP和支持企业APP进行报名,由支持企业对报名商户的信息和资格进行审核。
编辑:王娉婷
责任编辑:彭彦彰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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