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见习记者 冯方湲 记者 张熠 缪静
8月4日,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立法项目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审议《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了立法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立法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和《条例(草案代拟稿)》起草情况的汇报。立法项目成员单位、条例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立足各自职能职责,反馈草案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立法项目进展顺利,条例起草工作有力有序,《条例(草案代拟稿)》基本框架合理、逻辑关系清晰、立法技术整体规范,同意该草案进入下一步审议程序。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对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立法工作的认识,坚持“保护为主、科研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大保护刚性,深入调研分析有关案例,为设立法律责任提供可靠参考。同时要注重本条例与自贡现有地方法规的衔接,进一步强化我市历史文化保护,推动恐龙地质遗迹融合文旅发展。
会议要求,接下来要继续深入立法调研,聚焦调研发现的重点问题再梳理,深入分析问题成因,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切实提高条例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要紧盯工作进程,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要把立法和推动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立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其中,全面推动我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见实效。
立法项目工作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兰、龚焕楷参加会议。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陈继东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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