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张才
9月15日,记者就我市正在实施的部分养老服务政策,采访了自贡市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近年来,民政部门通过加强高龄老人、特困老人生活福利支持和兜底保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编密织牢民生安全网。
据悉,生活在我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者,可申请城乡特困救助。截至目前,全市2.19万名(其中城市0.4万人,农村1.79万人)特困人员已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
记者了解到,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8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624元/月,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与特困人员签订护理协议的照护人员可享受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全自理人员50元/月、半护理人员140元/月、全护理人员400元/月。
此外,具有自贡市户籍且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津贴,今年7月调整了发放标准,新标准为80岁—89岁不低于25元/人.月;90岁—99岁不低于100元/人.月;100岁以上为不低于300元/人.月。目前,全市10.6万名老年人正享受高龄津贴。

据统计,目前我市超过90%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相关部门为其中部分困难老年人提供社会化服务支持。
据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内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可申请家庭适老化改造,改造内容含防滑处理、安装床边护栏等7个基础类项目和配置护理床、助听器等23个可选类项目,改造服务按1000元/户的上限标准予以据实补助。2022—2023年,全市共安排资金481万元,到目前为止已改造完成2300余户家庭,部分有条件的区县已将改造对象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等老年人家庭。
此外,全市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可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为300元/年,内容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一年来,约5万名老年人接受服务。
今年8月,全省首个老年助餐地方标准《老年助餐服务点管理与服务规范》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老年助餐“自贡标准”对老年助餐服务点设立与管理、建设要求、运营管理、服务事项与要求以及服务质量控制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到目前为止,全市范围内已统筹规划设置23个老年助餐服务点,每月服务老年人超7000人次。
同时,我市老年助餐服务点创造性采取“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的多方支撑运行模式,依托社区各养老机构、社会化餐厅和社区企业等运营。综合补贴减免后,生活困难老人最低花上3元钱就能吃上两菜一汤。多数助餐点位还能提供棋牌等娱乐,让老人在解决就餐刚需之余,多了一处社交文娱场所。
在社区养老阵地方面,2020年以来,全市已投入5600余万元建设28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为老年人低偿或无偿提供康复、助餐、教育、文化娱乐等10类服务,让老年人有了适合自己的综合活动中心。另外,民政部门正在打造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优化智慧养老服务、养老应急救援服务,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养老服务。

目前全市有养老机构181家、床位2.2万张,其中公办机构93家、床位1.1万张。
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最近一次公布的省委省政府目标综合考评中,我市“当地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名列全省各市州第3名。同时,我市培育出一批本地优秀品牌,其中“上善”获评全国首批养老服务先进单位,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民办单位。
养老护理人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全市养老机构实行中德、市校、协会三位一体培训模式,通过创新网上教学、视频教学,将养老护理员纳入紧缺人才目录、养老护理技能竞赛进入“盐都能工巧匠”技能大赛等方式,持续提升养老护理能力。同时,从去年开始,由市民政局、市文明办联合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不断增强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
养老机构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对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规范》,我市持续做好服务完善,在此基础上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评优等工作。我市目前初步评定出一级至二级乡镇公办机构(农村敬老院)35家,一级至四级民办养老机构19家。另外,已累计评选出30家示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对评价优秀的单位给予资金支持、授予牌匾等奖励,已奖补资金107万元。
养老机构支撑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一年来,我市投入2.5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办养老机构7个、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2个,还将再建设18个, 让老年人尊严养老、幸福养老。同时,我市大力开展养老机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2022年食品安全获得省食安办肯定。持续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按照补贴50%、单人不超过140元/年给予补贴,从2017年起实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机制,兜牢养老机构安全底线。
编辑:王梓薇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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