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陈凡逸 张熠
9月18日,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贡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

记者从会上获悉,《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由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批准。《自贡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已由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批准。两部《条例》将分别于2023年10月1日、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媒体代表就两部《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作用,以及历史建筑如何分类保护管理、户外广告管理方式等进行了提问,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详细解答。
多家省市媒体以及市人大、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以及文保点代表、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保护责任人代表、广告公司和个体工商业主、广告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
一、关于《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为何制定该《条例》?
《条例》的主要特色亮点?
历史建筑是如何分类保护管理的?
二、关于《自贡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该《条例》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该《条例》对户外广告设置如何进行分类?
编辑:张文瀚
责任编辑:陈继东
编审: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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