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自贡两部新条例将于10月和11月实施,事关名城保护、户外广告设置

2023-09-18 16:55 自贡网

0

分享

自贡网记者 陈凡逸 张熠

9月18日,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贡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

微信图片_20230918145009.jpg

记者从会上获悉,《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由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批准。《自贡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已由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批准。两部《条例》将分别于2023年10月1日、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微信图片_20230918145236.jpg

发布会上,媒体代表就两部《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作用,以及历史建筑如何分类保护管理、户外广告管理方式等进行了提问,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详细解答。

多家省市媒体以及市人大、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以及文保点代表、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保护责任人代表、广告公司和个体工商业主、广告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

【延伸阅读】

一、关于《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为何制定该《条例》?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建设,制定了科学可行的总体规划和专项保护详细规划,建立了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名录、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名镇名村保护名录等在内的独具自贡特色的分类分层保护名录,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历史文化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初步构建起了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历史文化保护管理体系。但是,由于我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缺乏系统规范的指引,导致出现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规划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协调的现象,保护资金不足、保护与利用协调不够,规划落实不到位、特色文化保护不全面,部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物等已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损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制定《条例》既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增强文化自信,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新时代名城保护各项规定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当前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突出问题的现实需求,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规划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协调发展。

《条例》的主要特色亮点?

我市是1986年国务院核定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条例》具有“保护对象全覆盖、保护措施全流程、利用发展全链条、解决谁来保、解决怎么保、解决怎么用”等方面特色亮点。本次立法保护范围以自贡特色的井盐历史文化为核心,包括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生物化石遗迹、历史建筑、红色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等15类保护对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名录保护制度,以实现对保护对象的全覆盖和精细化管理。

历史建筑是如何分类保护管理的?

历史建筑实行分类保护,根据历史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分为特殊保护、重点保护、一般保护。特殊保护的历史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变内部的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重要装饰。重点保护的历史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变内部的重要结构和重要装饰。一般保护的历史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色彩和重要饰面材料构件。历史建筑的具体分类及保护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二、关于《自贡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该《条例》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条例》的调整对象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行为。上位法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行为规定不具体,导致对设置行为缺乏有效规范,日常生活中随意设置现象高发,因设置行为不当带来了影响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等问题,故将设置行为作为调整对象。《条例》的适用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和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因为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目的在于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提升城市品质,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城市环境,其着力点在于广大城市地区;同时,通过立法调研显示,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问题主要集中出现在商业较为发达的城区和中心城镇等地区,农村地区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市场主体数量不多,产生的问题也较少,为抓住关键领域解决问题,兼顾当前执法力量薄弱等因素,故而确定了《条例》的适用范围。

该《条例》对户外广告设置如何进行分类?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规定,《条例》对广告设施按面积大小分为大、中、小型三类,三类的划分为:大型户外广告,是指户外广告设施任一边边长大于等于4米或者单面面积大于等于10平方米的广告;中型户外广告,是指户外广告设施任一边边长大于2米小于4米或者单面面积大于2.5平方米小于10平方米的广告;小型户外广告,是指户外广告设施任一边边长小于等于2米或者单面面积小于等于2.5平方米的广告。《条例》规定了分类管理措施,按照上位法现行规定,明确大型户外广告设置需要申请许可;结合我市实际创制备案制度,规定对中型户外广告设置进行备案;小型户外广告则需要在公告栏、公共信息栏、张贴栏等指定区域进行设置。

编辑:张文瀚

责任编辑:陈继东

编审:舒旭晖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